• 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操作流程
  • 发布时间:2020-3-19 15:35:20   人气:7387  所属分类:公告栏
  •        疫情期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缴交社保费企业,可按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企业返还。市属企业登录海口市人社局官网查看《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稳岗返还企业保险费的公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并在公示名单中的,可进入服务大厅-文件下载《海南省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可选择以下方式递交:1、表格扫描PDF格式发邮箱:sjyjsyk@vip.163.com;2、表格邮寄: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失业科;3、送至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申领。咨询电话:65231582、6523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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