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重复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吗?
  • 发布时间:2018-11-6 9:58:24   人气:6920  所属分类:生育保险
  •        答:根据规定:从业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已经参加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其重复获得的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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