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1)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
(2)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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