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温馨提示
- 发布时间:2020-1-30 12:08:40 人气:9135 所属分类:公告栏
- 根据海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现就春节假期结束后疫情缓解前我中心提供社保(医保)服务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全省社保经办机构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提供服务,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如您在节后上班期间需要办理社保(医保)业务,建议您首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http://ggfw.hainan.gov.cn)”。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信息变更、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申领生育津贴、异地生育备案等业务,可以通过网络方式足不出户办理。3.跨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您也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申请办理。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征收核定和待遇支付业务可以电话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5356536、65351092。5.财政全额供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虚账记实业务,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5353282,传真电话65353221。6.省本级职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业务,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快速办理,咨询电话65356103。7.门诊特殊病种申请,除肿瘤、支架、器官移植、透析病种外,一律由医院受理集中报送。门诊特殊疾病取药医院变更、过期延期,可以通过电话先行办理,咨询电话65331180。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社会保障卡号登记等业务,可以通过电话办理,办理电话65316559。8.申领生育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工伤保险省外转院治疗备案,均可通过电话先行办理,生育保险办理电话65350250,工伤保险办理电话65370556。9.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可以登录http://si.12333.gov.cn/或者xiyangle.com办理,咨询电话65371010;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申领业务,咨询电话65350360。10.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系公共场所,如您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临柜办理业务,您须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建议您来服务大厅之前,先进行电话咨询。省社保中心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尽量提供不见面服务,在各市、县参保的单位和人员,请留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温馨提示。
原文: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温馨提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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